从书本上画的道道说起

作者:邓少滨

去图书馆借书,搜罗到自己想要的书,自然是欣喜不已。偏偏本人还有怪癖:书的品相一定要好,同样的书摆在书架上,我一定是细细比较后,选取洁净的那本离去。

书,看得人多,八成新的、破旧一些还是忍受得了的,但这回借书,却有一种非要找到上次借同一本书的读者的冲动。


缘何?那人在书上画道道了,而且还没少画。细瞅画道道的地方,全是书中可以敲黑板的地方。非但如此,我在从另一图书馆借的某本书上,居然又看到了相同的情景,又是被画道道了,又是在可以敲黑板的地方。当然,那些个道道,都是用铅笔画的。

图书馆的书,是属于众人的公共资源,本就不该在页面上勾勾画画的,有损公德。但看着书上的那些个道道,我却暗暗生出了小小的期许。那个读者绝非普通的读者,我太想知道你是谁了,求知路上,该是同道吧?


就像《关于人生,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来自童书》(陈赛)、《我的图画书论》([日]松居直)、《儿童阅读的世界》(李文玲、舒华主编)这三本书,都是讲儿童阅读的。前两本是介绍图画书阅读的,以图画书作家与作品评析及创作为主;后一本是讲与阅读有关的教育学理论的,书中夹杂着大量的专业术语和数据分析。


由此,若不是进行学术性探究,是不会对这类书感兴趣的,不动笔墨不看书式的评点,也不会被用到枯燥的页面上。


我一直在寻找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整本书阅读”与图书馆利用间的连接,也反对把图画书阅读作为少儿阅读的主要载体,拼着命地搜罗各种素材,堆积着能够进行反驳的实例,于是才有了游走图书馆、书店的彷徨。


不经意间,有了书上画道道的发现。就是这么巧,你已经看过的,正是我想看的,恰似有了同样的探究,才有了如出一辙的寻找。莫非你是要我踩着你的脚印走?呵呵,让我猜猜你是谁。

对书的深层探究不是易事,有了观点就表达出来,旁人会不会听也是一说。好在,咱是同路的人了。放心,你在书上画的铅笔道道,我会擦掉的。真想知道你是谁。


但是,我还是愤恨了。的确,我是极想知道在我之前读过某本书的人究竟是谁,也很愿意把那人在书上的铅笔留痕一一擦掉。

可是书上画的那些线条,不止是铅笔的,签字笔的也有,下划线的、方括号的。找到的几本书里,总是有那么几抹。


尴尬啊,我觉得还是不知道你是谁为好,要是迎面碰上了,我肯定是带着鄙视的眼光看你。呵呵,你以为图书馆里的书就你一个人看啊?还是那句话,图书馆的书是众人共享的公共资源,起码你得讲公德。

愤慨归愤慨,可作为图书馆员,总该是信任读者的。


程焕文先生说,每个图书馆的读者都是君子,他们都是可爱和可敬的。只要我们尊重读者的人格,充分地信赖读者,不断地主动去激发读者善的本性,抑制其恶的闪念,就可以把读者服务工作真正做到点子上去。


多么美好的事啊,友善可以在情感上给读者以真诚和信赖,开放可以在制度上保障读者自由平等利用信息的权利,宽容可以在心灵上给读者以启迪和教育。


可是,凭啥那些骨感的实例都让我遇上了呢?

忽然想起那个关于“图书馆权利”的争论,想起了鲁迅笔下孔乙己的那句名言“窃书不算偷”。“图书馆权利”一词,时至今日对其解读虽仍有分歧,但至少,图书馆服务已经由图书馆的“管”在向读者的“用”转变。


于书于人,该怎样用?什么样的用才是真的对、真的好?这在“图书馆权利”的保障和利用上是需要讲清楚的,未必讲得很细致,但需要遵守的底线要讲清楚,于馆员、于读者都是如此。


读者的权利与义务,同质对等。不能因为有了图书馆周到细致方便快捷的服务,可以满足个人阅读需求,使个人文化权益得以实现,就想当然地放弃履行义务的责任。


义务是什么?


图书馆的读者应当遵守服从的规章制度。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读者应当遵守公共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图书馆秩序,爱护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合法利用文献信息;借阅文献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归还。


第五十三条: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够清楚的吧?

一位诗人说过的,滋养城市文化,需要好几代文化人的努力,即使今生看不到期待的结局,也要努力补上欠下的课。


是,当你看到阅览室里将光着的一只脚随意搭在孩子坐的椅子上的老人,却满是慈祥地给读得兴起的孩子递上水杯时,你已了然,只强调少年儿童多读书有着多么大的偏颇。阅读需要传承,才会成为个人生活的常态。


是,痴迷《红楼梦》的大学师姐,非常怀念那种周末早晨在逛完菜市场后再拎筐七转八绕拐进熟悉的小书店,即使买不了书也非要停留个把小时的感觉。


一位纸媒总编说过,有知识和有文化是两回事,知识是需要内化才能成为文化素养的……

有了对“图书馆权利”的认知和践行,馆员对读者要有充分的信任,期待他们更好。读者变得更好,也许需要更多的时间,极有可能馆员做了极大的努力,读者才有期待中的一点点改变。但无妨,不去做,就永远不会改变。